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还须提供县(市)“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年度考核情况等内容。
报考定向招聘村支两委人员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乡(镇)党委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任职村名、任职时间及是否在职等内容。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各考区考务机构须公布截至当天各职位报名累计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各考区考务机构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由各考区考务机构予以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职位改报的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各考区考务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2月24日至2月26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各考区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全州按12个考区设置笔试考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一科,总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可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全州按12个考区设置面试考点。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各考区考务机构发布。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0日。
面试地点由各考区考务机构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