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和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毕人社通[2013]61号)文件精神,经请示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并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人社复[2013]127号文件批复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威宁县将招聘70名植物生产类、草业科学类、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农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县(区)具体实施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的在岗或取得服务证人员(含“一村一大”、“选聘高校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及“西部计划”。以下简称“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
3、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基层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且任职时间在2013年1月21日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2、报名资格条件
(1)学历条件:毕节市户籍或生源应往届毕业生和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报考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威宁自治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报考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2)所有报考职位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详见《威宁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4)报考定向招聘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职位人员户籍不限;报考定向招聘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职位的限威宁户籍;报考其他职位人员限毕节市户籍。
(5)其他条件详见《威宁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