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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3年册亨县公开招聘乡镇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5)

更新时间:2013-02-25 热度:1037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1、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截至报名时间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截止到2013年12月30 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0、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及聘用待遇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县委组织部按照省委有关要求安排驻村帮扶工作。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厉害关系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4211123(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4216886(册亨县监察局)

附件: 《册亨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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