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会关注,政策性强。各招考区县、市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在招考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录用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1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
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各类报考人员应完成相应的各个招录环节、程序。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条件的人选放弃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2年内(即2013年至2014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即2013年至2015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即2013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
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
(一)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以及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体检报到等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3年5月12日登陆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
(二)为方便考生选择报考职位及招录单位审查专业,我们拟定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指导目录(2013年上半年修订)》(附件3),供考生及招录单位参考。
(三)为方便考生报考和社会各界了解本次考试录用相关程序规定,我们编写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3年上半年修订)》,请在正式报名前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下载学习。
招考过程中,对于《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3年上半年修订)》没有涉及或者没有解答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2.笔试考务及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63。
4.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附件1、2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考区县、市级部门。
(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面试、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中查询。
(五)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