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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3年二季度遂宁市大英县林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3-04-07 热度:929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5%+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政策性加分。(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聘用计划,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人员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csn.gov.cn/)、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xrsj.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社局:0825-5866013,大英县人社局:0825-7823103)。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大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被聘用并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占用该单位事业编制,并按国家现行政策的有关规定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782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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