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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市中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5)

更新时间:2013-04-12 热度:1324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4月15日至4月23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东坝街11号,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电话:0832-202788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诚信承诺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诚信承诺书。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及方式请关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的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由市中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市中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在编在职人员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报考教育系统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专业学历证明)。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即日起三日内(工作时间)到市中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等相关事项: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严格按面试工作方案执行。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面试。

4、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市中区考聘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公共科目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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