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7AHR资讯 >> 事业单位招考 > 浏览正文

[四川]内江市市中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13-04-12 热度:1324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七、考察

考察由区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所有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均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或计生部门提供的婚育状况证明作为考察依据。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领导小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对考察合格的教育系统考生,要以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学科选择应聘单位。因不应聘出现的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已选择应聘人员不再参加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聘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区人社局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3年的毕业生须按时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报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市中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

0832-2027886  内江市市中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32-2022331  内江市市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32-2032541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局人事股

0832-2040183  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局政工股

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监察局驻市人社局监察室:  0832-2050892

内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十一、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请咨询各主管部门和市中区人社局。

附件: 《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资讯快速搜索

急聘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