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满分100分。
若特殊情况达不到1:2比例面试的岗位,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4.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5.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3日至5月24日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县政府大院办公楼三楼)
6.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体检或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