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凡新聘用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新农村建设、扶贫支教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安排,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到校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必须入住学生宿舍,并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满4年后,方可提出转岗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转岗。
凡新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间对其思想品德、工作能力、适应工作岗位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实时综合考察。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或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报上级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人员享受待遇
(一)凡受聘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凡受聘的博士,符合《云南民族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见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相关条件的给予奖励;正在承担有关科研项目,能将项目带入我校的,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另行给予相应的奖励;报销面试往返硬卧火车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