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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州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3-05-09 热度:1374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阿坝州将招聘56名畜牧兽医,农学,林学、生态保护、资源管理,园艺等相关农业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已取得了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资格条件中所称“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5月10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本州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计划”等项目人员。

(二)招聘范围:紧缺专业面向全省或全国招聘,非紧缺专业面向全州招聘。详见阿坝州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户籍以公告发布前3年的户籍为准(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5月10日—1995年5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技能和资格等条件(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符合《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三十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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