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方式。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时参加面试(如面试时,有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面试,计入进入面试比例,并在面试栏注明“缺考”)。
2、面试时间:2013年6月19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贵州大学矿业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体检最终不合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核(政审)
(一)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考核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高校毕业以来的表现情况。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含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二)考核(政审)如遇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1)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考生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的学籍档案及相关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3)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