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中事业单位公共知识部分得分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中事业单位公共知识部分得分仍相同则再次面试。体检必须在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招考领导小组应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环节。考核(政审)工作由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人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落实本系统的考核(政审)工作。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近三年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五)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七)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籍档案材料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网址:http://rsld.yuqing.gov.cn),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