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委会议研究,云阳县果品产业发展局等事业单位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主管部门 | 单位 | 公招名额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农委 | 果品产业发展局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果树、果树学 |
乡镇 | 养鹿镇农业服务中心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果树、果树学 |
双龙镇农业服务中心 | 2 | |||
平安镇农业服务中心 | 2 | |||
故陵镇农业服务中心 | 2 | |||
红狮镇农业服务中心 | 2 | |||
渠马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
龙角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
江口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
云阳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
盘龙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 1 | |||
宝坪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
普安乡农业服务中心 | 1 | |||
新津乡农业服务中心 | 1 | |||
南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
高阳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
青龙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 1 | |||
云安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
凤鸣镇农业服务中心 | 1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紧缺专业可酌情放宽到专科学历)。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审查。
1.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每位人员只能选择《信息表》中一个岗位应聘。按照招聘指标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报名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自荐书1份(含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③所在院校出具的2013年上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及格式见附件)。
④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专业及毕业学校)。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荐书情况、获奖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分岗位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请考生自带必需的文具用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体检人选末位有并列者,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院校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到应聘单位正式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招聘人员须在报考岗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流动。签订协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就业协议书。
截至2013年8月31日,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不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纪律要求
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和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报考人员及有关院校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若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要保持信息畅通,对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考生应注意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八、日程安排
2012年11月19日至12月1日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招聘工作。
11月19日到西南大学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诚邀其他院校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到以上大学参加应聘。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凌晓波 联系电话:1389626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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