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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2013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更新时间:2013-07-02 热度:666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综合素质考试》考试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至11:00。

州属和县市《专业素质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州属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和考场规则,以免耽误考试。

5、专业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各县市、州属事业单位须于8月12日前完成《专业素质考试》,并将成绩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78-3375119)。

6、报考州属事业单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州人才网查询;报考县市事业单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基层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需达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如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

2、资格复审。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8月20日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核报考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在资格复审中若有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经第一次递补后又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在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2011年、2012年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察、体检

1、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用人单位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体检不合格的,该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不再递补;该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可按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经递补后体检仍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于8月25日前在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毕业院校、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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