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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3年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更新时间:2013-07-04 热度:468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2、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

①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

②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

③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

④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3、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示与聘用: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受聘人员属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属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正式聘用签定聘用合同时,在条款中予以明确)。

3.本公告由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4294906

附件下载: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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