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都匀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和各选调单位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将选调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报都匀经济开发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考试对象。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选调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拟选调计划数至规定比例。对特殊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比例到1:2。职位选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能进行改报;职位选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提出申请,经区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取消报名资格。区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都匀经济开发区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有关事宜
报名工作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依次开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选调工作,具体考试方式及其他事项将于报名结束后六个工作日内在都匀经济开发区网站上进行公布。
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都匀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选调全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319616(都匀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人事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8319629(都匀经济开发区信息督查科)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都匀经济开发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