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1、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由遴选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任职。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原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可直接任职;原任主任科员或乡科级副职职务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原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可直接任职;原任副主任科员或科员职务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由任免机关根据其德才条件另行安排工作。
3、“二次开发”工作。遴选部门在核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内,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对报考本部门职位进入考察却因受职位计划限制未被确定为拟遴选对象的人员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对象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事项,均通过贵阳党建网(http://www.gysdj.gov.cn)、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发布。遴选部门具体负责的报名、考试、考察等有关事宜,由遴选部门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本公告由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798890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7988558
附件:1、贵阳市2013年秋季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