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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3)

更新时间:2013-09-17 热度:907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考生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我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招录职位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本人联系电话送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炳草岗竹湖园对面劳动大厦1008房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考生通过攀西人才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级招考机关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下列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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