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轮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下一轮考试的考生不再递补。下一轮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后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六)选岗
多个乡镇、街道同时招聘的岗位,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乡镇、街道岗位。选岗出现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考生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并参加体检。
(九)公示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