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于2013年11月11日17:00前(工作时间)到黔南州考试指导中心(都匀市文峰路23号州人社局9楼,州政协对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18:00时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各职位笔试科目主要内容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总分为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6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加分
根据黔府办发〔2013〕45号文件的规定,报考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职位的人员,属于现仍在岗位的非事业编制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前加10分。现仍在岗位的非事业编制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名单,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以上规定确定并公示。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人员签署复审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由州招聘办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③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⑤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⑥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