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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2013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5)

更新时间:2013-10-28 热度:880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由州招聘办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职位的面试方式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本职位类别简章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州招聘办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州招聘办确定的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州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州招聘办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符合本简章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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