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任何处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即 3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7.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和“双特计划”教师;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10室),联 系 人:王茂安,咨询电话:023-5922583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资格初审完毕时当面退还)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2张(另附同底电子件20—90KB,以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命名),本县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须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报考者,提交《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2.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统一执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下半年修订)》。
3.开考比例不低于1:3。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名额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因取消招聘岗位名额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考务费。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11月21-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