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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口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

更新时间:2013-11-05 热度:667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有递减名额的招聘岗位,体检人选按照该岗位实际面试人数×面试比例1:2等额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2013年12月23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查。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含报考岗位所需的大学生毕业档案)至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无法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含报考岗位所需的大学生毕业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原则与确定体检人选原则一致。

六、公示

本次公招所有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index/)、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公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能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此次公招相应事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人员,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简章由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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