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均以2013年11月15日为止;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惠水县县直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于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s.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惠水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每人限报1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0日。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附件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惠水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4张;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遴选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人数的,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计划的,由遴选单位通知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2日止。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不实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