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事业单位笔试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科目笔试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详见附件),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计算:
卫生事业单位专技岗位的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合并一堂考试的成绩
卫生事业单位职员岗位的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
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成绩×50%(无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
(二)面试
面试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分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和其它事业单位岗位面试。
1、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
分为试岗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
(1)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试岗考核
试岗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试岗人数1:2 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除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外,试岗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到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试岗考核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试岗考核,否则,不能进入试岗考核。若最后一名试岗人选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试岗考核。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试岗考核比例。
试岗考核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由县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试岗内容以所报考专业(岗位)知识技能为主,同时考察试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情况。试岗考核分值100分。具体试岗考核办法由县卫生局另行制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
试岗办法及试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岗考核成绩当场公布。不参加试岗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试岗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试岗考核考官对考生试岗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试岗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卫生局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2)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结构化面试
所有试岗人员在试岗考核完毕后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结构化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
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结构化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