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施秉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黔东南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黔东南党办发〔2013〕26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和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 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60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施秉县将招聘1名园艺教育、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园艺学专业人员。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施秉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施秉县委组织部、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岗位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名称 | 单位代码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型 | 岗位名称 | 计划引才人数 | 急需紧缺人才要求条件 | ||
学历要求 | 所学专业 | 年龄 | |||||||
县教育局 |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14 | 22 | 专业技术岗位 | 园林园艺教育教学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 | 园艺教育、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园艺学 | 35周岁及以下;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