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考证发放及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赤水市劳动力市场(黔北商场内)。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报名缴费发票原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星期天)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4)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或岗位类实际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末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的,计入开考比例,其成绩按“0”分计算。因考生缺考等特殊情况,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3的,也可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以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因面试人员缺考等特殊情况,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实际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比例的岗位,其优胜者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聘相同试卷所有参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取消该岗位,不再递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学历层次较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若学历层次再次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赤水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得知体检结论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复检一次,未提出复查申请或逾期提出复查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查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