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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4年昆明市石林县农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更新时间:2014-04-13 热度:886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3.不限彝族岗位的,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4.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限招彝族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彝族语言测试成绩X20%+面试成绩X80%)X50%。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核、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考核及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如果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核及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及体检人选。

5.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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