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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务川自治县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县直农业事业单位人员简章(4)

更新时间:2014-04-15 热度:679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面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

1.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报考各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并及时公示。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同类试题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根据不同职位的情况分别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并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3天通知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时公示。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7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县公开考试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末位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考核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县公开考试招聘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务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等公示7天。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2.新聘人员上岗前分别由招聘单位召集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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