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的办法适当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报考给予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规定)。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属于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结扎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望谟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三),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报名期间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考试前统一由招聘办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加分。
五、考试形式、内容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语文、英语、数学、幼儿教师职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余职位只进行笔试。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林业站、乡镇财政分局、乡镇水利站、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乡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乡镇扶贫工作站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合卷,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考试内容的90%,《时事政治》占考试内容的10%,《时事政治》范围: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
2、笔试总成绩计算:
各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具体内容详见《职位一览表》。
教育类笔试总成绩计算: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70%,《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占笔试总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