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缴费确认。经网络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5月 25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 6月 13日18:00前到通江县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通江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0日至6月1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通过通江党建网(http://www.tjdjw.gov.cn)、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ctjrsj.gov.cn)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帐户。
五、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在笔试折合成绩中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4年6月 13 日18:00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