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黔江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黔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黔江区将招聘1名土壤学相关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拨款性质 | 岗位描述 | 岗位类别 | 招聘名额 | 招聘条件及要求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年龄 | 性别 | |||||||
区环保局 | 环境监测中心站 | 全额 | 环境监测 | 专业技术人员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 | 土壤学、分析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35周岁及以下 | 男 | 长期从事野外作业 |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招聘的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5日;
(七)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九)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