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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4-05-08 热度:506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贵州贵安新区是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的第八个国家级新区,承担着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新高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大历史责任,未来五年左右,新区将初步建成一座产城一体化、极具特色的全国一流标志性城市新区。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贵州贵安新区将招聘2名园林相关专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

单位 单位代码 部门(岗位)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 备注
湖潮乡 S07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S0706 1 园林 具有3年以上工程管理经历,持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证 到新区城市管理局工作
高峰镇 S09 农业服务中心 管理岗位 S0901 1 不限   到新区城市管理局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原则要求在35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5月1日后出生)。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贵州贵安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3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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