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资料审查
1、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2014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服现役的经历年限、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退伍(复员)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5月23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803办公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电话:028—83886260),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3、报考面向在彭州市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四)报名缴费
经网络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计10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除招聘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截止时间:2014年5月29 日。报名成功后,打印《2014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供核对校验原件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考试费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6月14日至20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