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巫山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园林管理所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园林绿化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要求 | 单位性质 |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
巫山县市政园林局 | 园林管理所 | 管理岗位 |
2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园林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风景园林、园林、园林工程、观赏园艺、 园艺专业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资格);
6自愿在巫山县工作不少于5年;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