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考察对象,不按时提供考察依据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凡是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员考察。如遇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考察材料交到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小组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学籍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聘(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违反黔党发[2011]17号文件规定生育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除外);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2014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1、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j.gov.cn)通知。
2、体检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考察合格的报考人数等于拟聘用人数,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考察合格的报考人数多于拟招考用人数(即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对末位并列者另行组织考试,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4、凡是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均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