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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2014年二季度公开考试招聘畜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4-06-08 热度:732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开县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开县将招聘4名畜牧兽医、兽医、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动物医学相关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职位类别 职位名称 招聘名额 学历条件 专业条件 备 注
乡镇街道 乡镇畜牧兽医站 牧医类 畜牧兽医 4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畜牧兽医、兽医、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动物医学 白泉乡畜牧兽医站、麻柳乡畜牧兽医站、紫水乡畜牧兽医站、谭家镇畜牧兽医站各1名

招聘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符合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七)符合条件的2014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党籍等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开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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