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同一职位不同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用人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3229398
监督举报电话:0856-32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