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楼五楼大会议室(剑江路15号,塞纳阳光斜对面)。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两个名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某类试题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该招聘岗位计划予以取消。
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5、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1、根据单位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提交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必须在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对当场知晓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其它项目待知晓体检结果后,可由考生书面申请复查一次。
5、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6、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