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核(政审)合格的,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确定聘用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注意事项
1、公开考试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网上报名系统”( http://hhg.gzxbm.cn)公布,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按要求留意发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网上报名系统”( http://hhg.gzxbm.cn),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登录“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网上报名系统”( http://hhg.gzxbm.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5、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网上报名系统”( http://hhg.gzxbm.cn)公布。
联系电话:0852-7759871
监督电话:0852-842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