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要求: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招考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8、同一职位计划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将调减或取消招考职位。开考之前在“中国凉都”官网(网址:http://www.gzlps.gov.cn/)发布招考调整计划。
(四)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并于2014年8月14日至8月15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对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过程中核查出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取消其参报资格。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面试工作在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同一职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未达1:3的岗位,面试分数需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情况予以调剂。
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参照国家事业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复查的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