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公开招考职位的适应程度,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情况予以调剂。
九、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中国凉都”官网(网址:http://www.gzlps.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录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国资委和人资社保局备案。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录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录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考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附件1《六盘水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中专业要求参照2012年9月教育部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四)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本《招考方案》解释权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