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顺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安顺市农业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的批复》(安市编办〔2014〕153号)精神,结合我院科研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农业科研系列6名,财会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2、各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拟招聘岗位情况 | |||||
岗位名称 | 岗位说明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报考条件 | ||
安顺市农业科学院 | 财政差额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农业科研工作。 | 6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农学、生物技术、园艺、园林、中草药、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等涉农专业 | 具有农业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专业技术人员 | 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工商管理专业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2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4、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2011年<含2014年>以来签约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在读的非2014届大中专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2010年1月1日以后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