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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4年下半年自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4-08-25 热度:864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1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grsj.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4年8月24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4年8月24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人员。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惠政策录(聘)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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