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县(区)政府人社部门负责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5年1月3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223370
市属事业单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0835)2852180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35)2227926
雅安市科技局:(0835)2223142
雅安市教育局:(0835)2220211
雅安市民政局:(0835)2242305
雅安市司法局:(0835)2360170
雅安市人社局:(0835)2223561
雅安市住建局:(0835)2239915
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0835)2352633
雅安市公路管理局:(0835)2223523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0835)8502972
雅安市卫生局:(0835)2223054
雅安市体育局:(0835)2225468
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5)8505004
雅安市汉源湖开发管理委员会:(0835)422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