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总成绩及拟招聘人选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当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拟招聘人选(以下招聘环节因递补出现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时以此办法确定人选)。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资格,其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报考其他岗位、进行体检环节考生的最低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对初步确定招聘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