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聘)用的人员。
(二)科级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及任职安排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2.国内重点院校、海外知名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博士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任职安排:硕士及以上原则上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博士毕业后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5.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
(三)县(区)党政储备人才的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
2.国内一本院校一本专业本科毕业生,海外知名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及以上不限毕业院校;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
(四)企事业岗位的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在本专业领域研究上有一定的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
2.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
三、方法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分现场洽谈、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进行。
(一)洽谈
10月下旬,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到高校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企事业单位经洽谈、比选择优和考核合格,可签约招聘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