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拟选调人员的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递补一次。
(七)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⒈整个选调过程邀请州纪委派驻农林水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开选调人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规定办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⒊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⒋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⒌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六、其它事项
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咨询电话:0872—2319296(大理州林业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72—2428019(大理州纪委派驻农林水纪工委)
本公告由大理州林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