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2015年1月6日至1月13日)
应聘人员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本人服务所在县的县委组织部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5)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相关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二)资格审查及公示(2015年1月14日至1月19日)。
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于2015年1月14日前完成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核实相关材料原件。于2015年1月18日前将审查情况和具体名单上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将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示。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2015年1月20日至2月2日)。
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本县电视台、公示栏等进行公示。
(四)体检(2015年2月3日至2月5日)
相关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高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汇总审核(2015年2月6日至2月13日)
相关县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人员名单1份,登记表4份),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汇总审核。
(六)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2015年3月6日至20日)
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