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2015年3月21日至31日)
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相关媒体公布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并通知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县广播电视台、公示栏等进行公示。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负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由州人社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6年,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6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甘孜州委组织部组织二科:0836-2835533;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